日前,,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,、交通運輸部、財政部等八部門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關于組織開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(qū)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,《通知》明確,,在全國范圍內啟動公共領域車輛全面電動化先行區(qū)試點工作,試點期為2023—2025年,。
在主要目標上,,《通知》要求,試點領域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顯著提高,,其中城市公交,、出租、環(huán)衛(wèi),、郵政快遞,、城市物流配送領域力爭達到80%。建成適度超前,、布局均衡,、智能高效的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,服務保障能力顯著提升,,新增公共充電樁(標準樁)與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數量(標準車)比例力爭達到1:1,,高速公路服務區(qū)充電設施車位占比預期不低于小型停車位的10%,形成一批典型的綜合能源服務示范站,。建立健全適應新能源汽車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的智能交通系統(tǒng)、綠色能源供給系統(tǒng),、新型信息通信網絡體系,,實現新能源汽車與電網高效互動,與交通,、通信等領域融合發(fā)展,。智能有序充電、大功率充電,、快速換電等新技術應用有效擴大,,車網融合等新技術得到充分驗證。
同時,,《通知》還提出了提升車輛電動化水平,、促進新技術創(chuàng)新應用、完善充換電基礎設施,、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四項重點任務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