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日前從公安部官網獲悉,,為進一步深化公安交管“放管服”改革,,提升“互聯(lián)網+交管服務”水平,公安部在16個城市試點基礎上,,決定自4月25日起,,在全國分兩批推廣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,,為機動車所有人、駕駛人以及相關行業(yè)和管理部門提供電子證照服務,。
4月25日起,,黑龍江、江蘇,、浙江,、山東、湖北,、湖南,、廣東、海南,、四川,、貴州、云南,、新疆12個?。▍^(qū))首批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。6月20日起,河北,、山西,、內蒙古、遼寧,、吉林,、安徽、福建,、江西,、河南、廣西,、西藏,、陜西、甘肅,、青海,、寧夏15個?。▍^(qū))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,。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將通過全國統(tǒng)一的互聯(lián)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發(fā)放。
據介紹,,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可適用于執(zhí)法管理,、公共服務、經濟活動等多個場景,,鼓勵相關行業(yè)部門推廣應用,,為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帶來更多實惠便利。執(zhí)法查驗時,,已領取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的車輛,,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志,交通民警在執(zhí)法管理中可通過執(zhí)法PDA核查車輛檢驗狀況,。事故處理時,,對當事人自行協(xié)商處理的財損事故,可以通過查看對方車輛檢驗標志電子憑證,,以確認車輛檢驗狀況,。保險理賠時,可以向保險公司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,,用于辦理車輛保險理賠相關手續(xù),。租賃、抵押,、交易車輛時,,可以出示檢驗標志電子憑證,證明車輛檢驗狀況,便利群眾,、企業(yè)辦事,。
據了解,今年3月1日,,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措施在北京,、天津、上海,、重慶等16個城市試點實施,。